1.总体战略定位
湘潭是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的示范区,中部地区率先崛起的经济强市,长株潭城市群向西辐射的城乡服务中心,具有国际品质的文化旅游名城和现代化生态型宜居城市。
2.总体发展目标
生态宜居型的现代工业新城和文化旅游名城。即规划把湘潭打造成为经济强市、文化名城、宜居家园和旅游胜地。
经济强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济结构明显优化、人民收入持续增加,到2020年人均GDP超过8万元人民币,湘潭经济发展走在全省前列,成为湖南乃至中部地区的经济强市。
文化名城:以“伟人故里、文明湘潭”为主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发掘伟人文化、名人文化、湖湘文化等历史文化遗产,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促进教育均衡快速发展,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发展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
宜居家园:在交通、通讯、电力、供热、燃气、水利和防震减灾等方面建立完备、高效、稳定的城市基础设施系统,有效处理生产、生活污染物,建立相应的危机处理机制,保障市民生活工作环境清洁安全,积极创建生态园林城市。
旅游胜地:整合市域内旅游资源,培育壮大旅游支柱产业,强化伟人故里、红色文化、滨江风光、现代城市的特色,以红色文化旅游带动发展湖湘文化旅游、生态休闲旅游,将湘潭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旅游胜地。
第9条 总体发展策略和重点实施策略
1.总体发展策略
湘潭市的总体发展策略为“两型驱动、开放带动、强工富市、科学发展”。即按照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总体要求,以统筹城乡生态环境、经济社会、空间布局、基础设施等为重点,科学谋划湘潭市未来的综合发展,合理布局湘潭市“两型”社会示范建设,全面实现湘潭市城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2.重点实施策略
(1)保护利用城乡生态资源与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奠定建设“两型社会”的生态格局;
(2)城镇空间集约化发展与民生设施网络化配置相结合,统筹城乡“两型社会”建设;
(3)城乡功能综合布局与城镇产业园区规模化发展相结合,实现城乡空间的集约节约利用;
(4)创新发展”两型”产业与提升发展传统产业相结合,建立完善的“两型”产业体系;
(5)立足城镇建设综合交通平台与联动城乡发展公共交通网络相结合,构筑高效畅达的一体化交通体系;
(6)城镇市政设施布局区域化与乡村公用设施建设实用化相结合,建立高效节约的城乡公用设施体系。
(7)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现代文化创新发展相结合,塑造新时代湖湘文化圣地。
第10条 湘潭市“两型社会”建设的分阶段目标
1.近期建设目标
(1)“两型社会”建设全面启动;示范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获得局部突破;初步形成适应“两型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体系。
(2)产业结构逐步优化,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取得积极进展,“两型”产业比重逐步提高。
(3)城乡统筹发展取得阶段性突破,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4)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初步建立。
(5)重大生态、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取得积极进展、部分获得重大突破。
(5)全社会参与“两型社会”建设的局面初步形成。
2.中期建设目标
(1)示范区建设取得全面突破,适应“两型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体系基本形成。
(2)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低端产业积极向高端产业转变,高新技术产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取得重大发展,“两型”产业占据支配地位。
(3)城乡统筹发展取得全面突破,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体系全面建立,一体化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4)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建立,特色鲜明、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主体功能区格局基本形成。
(5)重大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取得全面突破。
3.远期建设目标
(1)建立起完善的“两型社会”建设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体系,“两型社会”发展模式全面形成,成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的示范区。
(2)产业结构合理,三次产业协调发展,产业发展高端化,与长沙、株洲共同成为湖南的核心增长极。
(3)形成城乡一体、区域协调、内外平衡、经济社会同步、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格局,成为具有国际品质的生态型、现代化宜居城市、“两型”产业主导的工业强市、以湖湘文化与红色文化旅游为主体的文化旅游名城。
第11条 湘潭市“两型社会”建设的分项发展目标
1.经济发展目标
(1)保持国民经济较快发展,不断提高经济增长质量,进一步增强全市的综合经济实力、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局部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努力把湘潭城市建设成为湖南省内经济强市和长株潭地区重要核心城市之一。
(2)至2010年,GDP总量为768亿元左右,人均GDP达到2.56万元,“两型”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60%,城镇化率达到53%左右,单位GDP能耗为1.67吨标准煤/万元以下。
(3)至2015年,GDP总量为1460亿元左右,人均GDP达到4.63万元,“两型”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70%,城镇化率达到66%左右,单位GDP能耗为1.15吨标准煤/万元以下。
(4)至2020年左右,GDP总量为3000亿元左右,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人均GDP达到8.8万元左右,“两型”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80%,城镇化率达到80%左右,单位GDP能耗为0.8吨标准煤/万元以下。
2.社会发展目标
(1)规划期末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5%,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5%以上,公共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左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100%。
(2)规划期末,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7500元和21200元左右,反映城乡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控制在0.2以内,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76岁以上,城镇和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下降到25%和50%。农村地区实现村村通公路的目标。
(3)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确保文化公益事业,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群众文化。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协调发展,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支持文化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增强湘潭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3.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1)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产业集中;明确沿江各岸段的环境准入标准;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依法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完善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收费制度;提升应对重大环境突发事件能力;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控,建立饮用水安全预警系统;加强酸雨控制力度,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强化噪声管理;综合治理固体废弃物。
(2)到规划期末,湘潭市城市规划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中心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不小于10平方米,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环保投资占GDP的比例不小于2%。
(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100%,湘江、涟水、涓水的所有控制断面,全部达到国家Ⅲ类以上环境质量标准。城市规划区的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国家Ⅱ类或Ⅱ类以上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到9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4.资源利用与保护目标
(1)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战略目标。发挥城乡规划对建设用地的管理和调控作用,按照提高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化水平和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的要求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2)优化城乡空间布局与用地结构,推动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建立城镇与农村平等互利、良性互动的用地机制。采取城镇点轴发展模式,重点保障中心城市、有发展潜力的次中心城市和重点中心城镇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小城镇建设用地,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调整村镇空间布局,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建立中心集镇—中心村—自然村三级农村住宅用地空间布局体系。
(3)节约用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倡导土地空间的紧凑利用和适度混合利用。优化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结构。推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工作,开展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村庄用地整理和工矿废弃地整理工作。
(4)引导城镇由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变。旧区改造要在充分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和确保适度环境容量的基础上,挖掘现有建设用地的潜力,盘活存量土地。新区开发要尽量利用非耕地土地资源,严格控制土地的征而未用。
(5)逐步优化城镇建设用地结构。保障绿地、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用地,改善人居环境;控制工业生产用地增长,提高单位工业用地产出。
(6)提高乡和村庄人口和产业的聚集水平,加强对农民建房的规划建设管理,严格控制“一户多宅”。
(7)实施城乡建设用地统一规划和管理。适应城镇化过程中城乡建设用地动态调整的特点,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各类开发区要纳入城市的统一规划管理,提高开发区用地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8)强化水资源与水环境的区域统一管理,坚持“节水优先,治污为本,多渠道开源”,构建多水源的水资源保障体系。努力建设节水型城市;发展节水产业,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工艺、设备和器具,提倡循环用水和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万元GDP耗水降到100立方米以下。
(9)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清洁能源利用,积极开发可再生能源。2020年,单位GDP能耗达到0.8吨标煤/万元,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总能源的15%以上。
5.城市建设目标
(1)规划远期形成完善的综合交通系统,建设以铁路、轻轨、水运、高速公路外环、城市快速环线和主干路为主的、服务跨江交通和连接两岸城市功能组团的现代化交通系统。
(2)按照湘江生态经济带规划要求,建设湘江生活轴、生态绿带和沿江交通走廊。
(3)规划建设布局合理、交通便捷、配套齐全的新型住区,积极推行功能导向的城市环境经营、土地经营和房地产综合开发模式。
(4)规划建成代表湘潭现代化城市形象的城市河东滨水新区。
(5)规划建成运转高效、功能全面的市政服务设施体系。
(6)规划远期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100%,人均年用电量为5200千瓦时/年,城市人均居住用地面积达到30平方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