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二手房

湘潭市建鑫家具城/单间/42㎡/岳塘区湘潭建鑫家具城

  • 价  格: 200 元/月
  • 小区名称:湘潭建鑫家具城
  • 地  址:湘潭市建鑫家具城
  • 信息类别:【出租】 住宅
  • 产  权:全产权
  • 户  型:单间
  • 区  域:岳塘区
  • 面  积:42㎡
  • 楼  层:5层/10层
联系方式:弱女 (个人)0731-58521063

→ 联系时您可以说:"您好,我从365房产网看到..."

基本设施:
燃气
有线电视
空调
彩电
储藏室
集体车棚
地热
宽带
电话
地板砖
木地板
水泥地
防盗门
淋浴
防盗网
封阳台

房源描述

岳塘区湘潭建鑫家具城单间,面积42㎡,位于湘潭市建鑫家具城,价格200元/月。

房源备注

湘潭市建鑫开发有限公司经商瞒横,仗势欺人!封我铺面、拖我货物,合同期内,私自将我铺面转租他人!

我本大学生,因毕业后找不到适合的工作,决心自已创业!向亲戚朋友借钱后在建鑫公司的建鑫家具城进行投资!没想到事与愿违!让我看到了世间的黑暗!

建鑫家具城侵权事实如下:
1、多算公摊面积,变相提高租金,造成租金损失
湘潭建鑫商业有限公司在对外招商时,包括签定合同时给所有的商户承诺的是27%的公摊面积,但经房产局测量,我们的公摊达到了40-50%公摊!建鑫公司以欺骗的手段招商,侵犯了我的知情权,若知道是40%-50%的公摊我们不可能进入建鑫家具城做生意,我会选择别的项目。他们这是多算公摊面积,变相的提高租金,造成了经济损失。
2、因业主装修,损坏商户作为商品的沙发,造成损失
由于建鑫家具城负一楼长期装修,最为严重的是2010年11月份墙漆进入我店铺,将我店铺所有家具喷上黑漆,将我摆在店里的高档真皮沙发损坏,皮子上面全是黑色的油漆(附图)。这沙发无法销售,造成损失。最开始我找负责人协商,负责人都以管不到,不关我的事是包工头的事情等为理由拒绝给我答复。

3、因消防设施不过关,致使消防栓漏水,导致店铺涨水,墙壁漏水,墙体生霉,造成装修损失
进入建鑫家具城装修完毕后,我才知道,按正常程序走,建鑫家具城一楼,因消防问题不过关,根本无法开业!后经建鑫商业有限公司“打通关系”,送了一百多万的办公家具给消防大队后才“过关”,此办公桌椅送去的时候经过我们店铺,摆大厅摆了一通线,当时所有的商户都非常清楚,而且建鑫领导开会的时候也说过:“为了建鑫能开业,我们送了一百多万家具,每个办公桌上面都有建鑫家具城字样,所以才开业了...”这是多么荒唐的事情!
2010年4月份消防栓漏水,导致我店铺涨水,墙壁漏水,导致墙体生霉(附图);消防的工作不负责,让我才装修完成的店铺遭受了重大的损失,太让人伤心了!

4、商场设施损坏,经常停电,影响正常经营造成损失。
建鑫家具城管理不善,大厅破烂不堪,尤其商场经常以停电的方式,催交租金,致使我已交租金店铺经常不能正常营业;(附图)交着租金,后面却黑了一片,如何营业?致使每天不能赚钱,反而要贴补租金、税收、人工等经营成本,造成我的亏损。

5、因家具城声誉下降,影响了商户经营,造成损失
2010年11月5日早晨7点40,建鑫家具城整栋电梯4层楼连体坍塌(此电梯通道原本是居民区的消防过道,后建鑫商业有限公司私自占用建成建鑫家具城的大厅),给家具城的声誉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从此生意极其惨淡。商户要求对间接损失进行赔偿的时候,建鑫商业公司强行以53天的时间进行赔偿(建好那栋楼花了53天时间),完全不顾大家是否愿意。2010年年底,公司领导谭总在会议上说:建鑫不会怕任何人,以前有人带头闹事,我们就叫人打了他一顿,就乖了!此为黑社会行为!!在恐吓!无法达成一致,强行收租金!
因上面各方面原因,我们找建鑫领导进行交涉,建鑫领导各执说词并以“踢球”的形式进行推、拖,都未给我们一个正面的回复!让我们非常气愤!故以拒交租金方式要求商场给予解决!
6、违法强行封铺,抢走我店铺货物,造成严重财物损失,等同抢劫
最让人不可思议及气愤的是:在双方达不成一致的情况下,2011年4月25日,建鑫强行封我铺面;2011年4月27日,强行单方面终止合同;2011年5月4日晚上,偷走我店铺所有的货物;2011年5月8号,将我店铺转租给另一方;2011年5月17号,将我的店铺装修全部损毁。直至封店面止,我们都说过我们不会不交租,只要解决了纠纷我们一分钱租金都不会不交(本人已交纳60天压金,欠交租金至封铺止为:57天),只是要求商场先将沙发损坏、墙面损坏、照明问题等以上4个问题解决。我们的要求合情、合理、合法。建鑫的负责人未出面做出过任何解释与协调,强行封店,偷我货物。导致我店铺原来货物无法要回,仓库货物无法处理,积压成堆,顾客退单无数,店铺已转租他人,原本装修成本无法收回,对我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直到现在,我们多次找建鑫领导协商,双方都非常激动!建鑫以我们拖欠租金、合同约定为由拒绝与我们交涉,也从未找我们协商过此事解决方案!
发现货物不见的时候我们有报警,警察以经济纠纷为由,未给予立案!当时建鑫的工作人员就说:“他们不会管的,不然我们送100多万的车,不是白送了?”确实此事建鑫领导在开会时也明目张胆炫耀:送了20台总价值100多万的车给公安局!第二天因另外两家商户的货物都被搬走报案,公安局的民警来了,我问他们是不是有送车一回事,问了三次,他们想了好久才回答说:“是,但这是建鑫公司的慈善事情。”对于建鑫商业有限公司这种慈善事业我们举双手赞成,但是建鑫不能左手当天使,右手当魔鬼!前边捐100多万,后边非法侵占家具城商户100多万的私人财产!既然要沽名钓誉 就不要公开的去做违法的事情!难道因为你捐了20台汽车,就可以公然地无视法律的存在?公安局啊,到底是人民的公安,还是建鑫的公安?如何来维护一方和平以及人民的财产不受侵犯,一句经济纠纷就了结,完全不理睬!此态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倍感失望!这是严重的包庇和不做为行为!
7、在合同没到期的情况下,将我承租的商铺转租,造成经济损失。
本人于2009年5月份与建鑫商业有限公司(以下为建鑫)签定租赁合同,2009年8月22日家具城正式营业。合同到期日为:2012年8月22截止。但由于芝华士品牌,看中我店铺,给予招商部公关费,招商部的经理中饱私囊后再收取建鑫公司招商返点。最后采取种种卑劣手段,封铺、抢货,最后赶走了我们,把店铺租给了行贿的商家,却给我们造成了经济损失。
2011年5月5日,“都市一时间”报道建鑫非法侵占商户私人财产,属于严重侵权行为!记者也打过电话告诉我们,这种行为严重违法!法律明文规定:任何单人或个人无权侵占他人私人财产!虽然合同有约定,但是合同的原本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本身由于建鑫违约在先,商户可以以拒交租金方式进行,要求建鑫对原本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我的态度和目的:
1、我一直希望与建鑫协商解决问题,请政府主持调解
在承租过程中,本人再三明确表示:我们并非不交租,我们的做法只想催促让建鑫公司与我们协商,对我们的事情进行处理,不交租非最终的目的!因为建鑫一而再,再而三地拖着,直至至今,矛盾都未给解决!商业公司负责人也从未出面进行协商、解释!除此以外找不出别的方式!
若我的方式不对!依照合同(十三)条约定:若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未达成一致,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身是建鑫公司违约在先,给我们造成了损失,而我们纠纷在此期间多次找建鑫协商,建鑫不予理睬。若建鑫公司对我们的处理方法有争议,他们可以对我进行诉讼!一不立案,二不诉讼,而且在晚上(本人不在场)情况下,拖走个人私人财产,实属偷盗、抢劫行为!若人人都能做出这种强盗行为,如何维护社会和谐?如何还能叫政府天天提倡的和谐社会?
2、请建鑫公司赔偿我的经济损失或归还我原有铺面
除我以外,还有三家店铺也被搬光货物,大家人心惶惶,我们投资的店铺都是借钱投资,还有20多万的外债以及几十万的贷款,债主见我们店铺被商场转租后,天天找我们要债,我们现在已是血本无归,拿不出钱、物抵债,要不到钱还债,天天躲着,人快逼疯,将要崩溃,走投无路,为了不做出过激的行为,避免事态扩大化,恳求政府出面为我们做主,让建鑫归还原本属于我们的货物,归还本人店铺,将我店铺恢复原有的装修,赔偿次此事故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

我相信我们的社会不是如此黑暗,不会让恶势力倡狂,请求社会为我们弱势群体讨回公道,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的财产不受侵犯,也为了维护现在法制社会的公平、公正!

为了社会和平,弱女申冤,迫于无奈

周边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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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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