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条 市域供电工程规划
1.负荷预测
2020年全市规划电力负荷2880MW,用电量175.5亿千瓦时。
2.电源建设
规划完成湘潭电厂三期工程,总装机容量达到3800 MW,湘潭市总电能达到4200MW左右。
3.供电设施
扩建现状500KV变电站,主变总容量达到3*1000 MW,新建一座500KV变电站,主变容量2*1000 MW。
到2020年,市域规划16座220KV变电站,其中保留现状4座,扩容6座,新建6座,总容量达5766MW。
第38条 市域电信工程规划
电话主线普及率达到50部/百人,电信局(分局)按每3万人一座设置,有线电视用户普及率达到95%以上。
2020年,规划固话175万门,移动电话245万部。
对网通、铁通、电信、移动、联通和广电通信设施进行整合和升级改造,满足全市通信发展需求,促进湘潭“数字城市”建设。
加大市区及各县市中心电话局建设力度,在全市域建立由光缆组成的综合电信接入网,完善通信传输与交换配套,增强通信能力。
结合湘潭高铁站的规划建设,配套相应的邮件处理中心。
第39条 市域燃气工程规划
1.规划气源
气源优先使用天然气,以液化石油气和其它气源为补充。
2.供气指标
规划湘潭中心城区综合用气指标170立方米/人.年,其它地区145立方米/人.年。
3.规划用气量预测
2020年,全市天然气年用气总量3.9亿立方米,液化石油气年用量5.0万吨。
4.供气系统
天然气通过昭山地区的黄茅冲天然气分输站后输送至湘潭各县(市),区间建设高中压调压站。
第40条 市域环卫工程规划
1.垃圾量预测
规划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1.0千克/日;到2020年,全市每日垃圾产生量3400吨。
2.垃圾处理设施规划
在鹤岭利用锰矿废矿区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能力为1000吨/日。湘乡市和韶山市分别建一座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
新建两座餐厨垃圾处理中心,规模分别为150吨/日和60吨/日;在杨嘉桥镇设置一座市级医疗垃圾处理中心,处理能力10吨/日。
在中心城区周边地区设立垃圾资源化利用点。
第41条 市域防洪工程规划
1.防洪标准
湘潭中心城区和湘潭县城区以及九华和昭山组团的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湘乡市、韶山市城区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其他乡镇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
村庄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2.规划措施
防洪规划建设应与湘江流域防洪规划相协调,通过流域上下游城市协同防洪,确保城市防洪安全。
消除水库、堤岸安全隐患,加固堤防、坝防工程,满足城市防洪标准要求。
重视非工程防洪设施的建设,加强防洪系统管理,建设洪水预警报系统和制定超标准洪水防治预案。
第42条 市域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布局
在鹤岭建设危险品生产储存处置中心,解决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污染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