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市域城镇结构规划
第21条 市域城镇规模等级结构
规划期内,市域城镇发展按照其规模等级,其人口规模结构分为一级城市(100万人规模以上的特大城市)、二级城市(20—50万人规模的中等城市)、三级城市(8—20万人规模的小城市)、四级城镇(4--8万人的城镇、1—4万人规模的城镇和1万人规模以下的城镇)四大规模等级。详见附表2。
第22条 市域城镇职能等级结构
以促进和带动区域共同发展为目标,确定市域城镇形成“市域中心城市、市域二级城市、重点镇(三级城镇)、一般镇(四级城镇)”四个职能等级,承担相应的城镇职能。规划市域各级城镇的职能引导重点以制造业职能、农业服务与技术支撑职能、商贸流通职能和旅游服务职能等为主。详见附表3。
第23条 市域城镇空间布局结构规划
规划湘潭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为“一心五区、两轴两通道”。
“一心”指湘潭市中心城区,是辐射带动湘潭城乡发展的空间核心、支撑湘潭向内辐射带动发展的平台和对外开放合作的门户。
“五区”指五个协调发展的特色化空间区域,核心区应建设成为支撑市域整体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主要空间载体;在此基础上,延伸核心区向中南部和西部的辐射作用,分别在湘潭县和湘乡市形成两个城镇集聚发展区;针对湘潭县南部地区小城镇相对均衡分布的特点,发展面向农村加工业、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形成南部网络化城镇发展区;保护湘乡、韶山两市西北部的生态涵养区,依托现有城镇发展生态旅游、休闲旅游和农业观光及其服务业,建设成为生态旅游发展区。
“两轴”指城镇和产业聚集发展的复合走廊,包括市域南北重点提升轴和东西集聚发展轴。
南北重点提升轴,主要沿湘江和107国道,由湘潭中心城区、九华组团、昭山组团及湘潭县城、谭家山、中路铺、茶恩寺等沿途各镇组成。向北对接长沙,重点建设九华和昭山组团,集群发展现代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等特色产业,依托沿湘江分布的大学高校、科技机构,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建设昭山生态休闲、文化创意产业基地,串联沿湘江分布的昭山、法华山、金霞山、河口、犁头嘴等生态休闲空间资源,提升发展旅游休闲产业,实现与长沙暮云的整体联动发展。向南辐射衡阳,着力加强谭家山、中路铺、茶恩寺等南部城镇建设,加强在旅游、商贸领域与衡阳的合作。通过自主技术创新、产业集群发展和城市服务功能提升,成为湘潭示范“两型社会”建设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核心空间增长轴。
东西集聚发展轴,主要连接湘潭中心城区和湘乡城区以及沿线的姜畲、楠竹山、云湖桥等镇和水府庙地区。依托现状320国道和沪昆高速共同构成的交通走廊,围绕城区和城镇的集约化建设,集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和旅游服务产业。向西辐射娄底,沿轴线重点建设姜畲—杨河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区、楠湖新城、湘乡城区、水府庙休闲旅游度假基地。向东对接株洲,重点建设天易(湘潭)示范区,实现与株洲国家高新区的产业配套和联动发展。通过产业集聚发展和城镇集约化建设,形成带动湘潭西南部广大腹地发展和统筹城乡“两型社会”建设的核心增长轴,成为湘潭经济发展水平最高、城镇分布最密集、产业基础最雄厚、综合发展最具活力的走廊地区。
“两通道”指促进市域均衡协调发展的空间走廊,包括“湘潭中心城区——花石”城镇发展通道和“韶山——湘乡——花石” 城镇发展通道。
“湘潭中心城区——花石”城镇发展通道,主要通过湘潭中心城区辐射带动以花石为中心的湘潭县南部广大农村地区的发展;“韶山——湘乡——花石”城镇发展通道,主要通过宁花高速公路的规划和建设,加强韶山、湘乡和湘潭县三个县域广大腹地的沟通和联系,带动沿线城镇均衡协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