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城市景观风貌规划
第115条 规划原则
1.通过城市整体色彩控制、建筑风格、景观风貌分区塑造整体的城市意象。
2.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着力提升湘江沿岸地区的环境景观品质。
3.结合居民生活,构筑同绿地、广场等开放空间相结合的城市景观系统。
4.明确重点亮化街道和节点,美化城市夜景。
第116条 规划目标
构建人工和自然有机结合的城市景观系统,积极保护和挖掘城市特色景观风貌,创造具有城市个性和时代气息的文化休闲景观环境,实现山、水、洲、城、绿和谐交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117条 景观总体结构
规划形成“一江两岸,双网连城”的湘潭城市景观总体结构。
1.一江两岸:湘江“U”字型穿过湘潭中心城区,形成了“一江两岸”的独特城市景观。应以湘江沿岸景观重塑作为湘潭城市总体景观改造的重心,依托湘江生态经济带建设,保护沿江自然景观,整治滨江岸线,整合滨江开放空间,串联昭山、仰天湖、金沙滩、万楼遗址、城正街、雨湖公园、望衡亭、窑湾、杨梅洲、犁头嘴、河口古街、法华山、金霞山等重要滨江或近江景观节点,塑造滨江自然景观岸段、历史人文景观岸段和现代城市景观岸段,形成既有区别又交相呼应的沿江带形景观空间。
2.双网连城:利用湘潭优越的自然生态本底,以湘江、涟水、涓水、向东渠等水体,串联金霞山、法华山等自然山体,结合城市绿色隔离带,形成生态绿网。以建设路、河东大道、月华路、芙蓉路、双拥路等城市主要道路形成体现湘潭现代风貌的城市景观路网。加强城市主要景观道路沿线的绿化带建设,加强与城市绿网主干部分的衔接,加强水体和其他绿色隔离带地区的城市休闲设施建设,结合宝塔公园、湖湘公园、白石公园和红旗水库湿地公园等重要景观节点,赋予绿色开放空间以丰富的人文内涵,实现湘潭城市绿色网络与现代生活、人文网络的有机交融。
第118条 城市空间形象
1.湘江滨水城市轮廓线
对于风貌保护建筑,防止前景破坏的同时,要创造好的背景轮廓,防止后景破坏,注重新建建筑与风貌保护建筑在空间和整体风貌上的协调。
2.城市景观轴线
规划芙蓉大道、建设路、河东大道、月华路、芙蓉路、双拥路—富洲路六条城市主景观轴。对主轴线两侧进行城市轮廓线形象的规划,构成轴线不同区段各具特色的景观风貌。
3.山体轮廓线
在临近山体的地段,应对建筑物的高度、色彩、体型等几方面引导,对于具有良好山体轮廓线的地段,建筑设计应相对含蓄,而对于不良山体轮廓线的地段则通过建筑设计弥补缝合。此外通过山体的植物配置特别是植物的色相、季相等与城市建筑相得益彰。
4.城市主要景观节点
城市广场:在河东中心区、河西老城和其它组团、对外门户位置建设交通性、文化性、休闲性和观赏性等不同功能的城市广场。
城市出入口:强化沪昆高速公路、京珠高速公路连通城区的重要出入口的景观环境规划。
标志性建筑:在河东城市中心区、河西商业中心和湘潭火车站建设城市大型建筑、雕塑以及构筑物。
5.城市色彩
在背景山体、田园和湘江、水体等绿色和蓝色本体色彩下,对城市建筑、道路广场、公共设施、广告和夜景照明等色彩要素进行科学划分和合理布局,达到人工色彩与自然色彩的协调,形成城市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