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市域旅游发展规划
第47条 旅游业总体布局
以“伟人故里,人文圣地”为整体形象,构建与长株潭区域经济发展布局相协调的科学合理、功能配套的旅游产业发展格局,突出发展红色文化旅游,建设中国红色旅游基地和湖南红色旅游服务中心。
积极发展湖湘文化旅游,以隐山湖湘文化发祥地为基础,形成与长沙岳麓书院互为补充的湖湘文化旅游基地。依托湘潭特有的自然生态资源,大力发展生态休闲产业,建设长株潭生态休闲基地。
第48条 旅游发展空间结构
规划湘潭市域旅游发展空间结构为:“一心三轴五区”。
1.一心:以韶山红色文化资源为核心,带动其它自然山水和历史人文旅游资源开发;通过对韶山的重点规划、重点建设、重点营销、重点管理,使其成为带动全市旅游业快速发展的龙头。
2.三轴:包括湘江历史文化旅游轴、农业观光休闲旅游轴、名人文化旅游轴等三条旅游发展轴。
湘江历史文化旅游轴——自昭山、九华至湘潭城区沿湘江分布并向市域南部延伸的旅游发展轴,以历史人文景观、艺术文化等为主要旅游职能。
农业观光休闲旅游轴——沿涟水呈东西向布局的市域旅游发展轴,以观光农业、民俗文化、休闲度假等为主要旅游职能。
湖湘文化伟人名人旅游长廊——以韶山为龙头,经湘乡、乌石、花石、白石等景区,从市域中部和南部腹地通过的旅游发展轴,北接岳麓风景区、南连南岳风景区。以毛泽东、彭德怀、齐白石等伟人、名人文化展示为主要旅游职能。
3.五区:包括五大特色旅游区。
(1)韶山伟人文化旅游区
区域范围:韶山市清溪镇、韶山乡、大坪乡、杨林乡。
发展方向: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观光、会议旅游、商务旅游为主,积极发展休闲度假和学生夏令营旅游和购物旅游等。
(2)湘乡—水府民俗、陶瓷文化旅游区
区域范围:包括水府庙水库、岛屿及湖滨丘陵、遗址群、青龙溶洞群和湘乡城区等。
发展方向:水上游乐、休闲度假、历史民俗风情体验、山水观光、文博展览等为主,同时大力开发专项旅游。
(3)乌石—隐山传统教育、湖湘文化源旅游区
区域范围:湘潭县乌石镇、排头乡等。
发展方向:近期主要是发展国防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休闲度假、专项活动。远期带动隐山的开发和发展,发展国防教育、修学访古、水上娱乐、狩猎、赏莲、观光度假等旅游内容。
(4)市区—昭山历史古迹与现代科技文化旅游区
区域范围:中心城区及九华和昭山地区等。
发展方向:重点发展娱乐、休闲度假、购物、文物古迹观光、科技工业观光旅游、会议旅游、商务旅游等。在此基础上突出湘潭人文特色优势,营造湘潭城市整体对外形象。
(5)花石—白石湘莲文化及白石艺术文化旅游区
区域范围:花石镇、白石乡、中路铺镇等。
发展方向:白石景区今后重点以发展白石艺术的欣赏、研究、加工、销售为主。花石景区以观赏湘莲文化和青山桥的民俗风情和民间艺术集粹建设为主,并以此为起点,逐步向节庆、节会等旅游专项活动方向发展,走出一条符合湘潭实际的文化艺术与经贸相结合的独特发展之路。
第49条 旅游与风景名胜区管制相协调要求
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必须服从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不得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设施建设;在风景名胜区核心区范围内,不得建设宾馆、招待所以及休疗养机构等设施;在珍贵文物和重要景点周围,除必须的保护附属设施外,不得增设其它工程设施。
第50条 景区建设和旅游度假区(村)建设
1.建设十大景区
韶山风景名胜区
湘潭县乌石--隐山风景旅游区
花石--白石景区
易俗河文化娱乐旅游区
湘乡水府旅游区(水府庙水库)
湘乡东山景区
昭山风景名胜区
城区杨梅洲景区
泉塘子高效农业园区
中路铺百泉湖、五龙山大杰寺风景名胜区
2.建设八个市级旅游度假区(村)
韶山瞻仰观光、会议、休闲度假区
乌石-隐山国防教育、修学访古、观光旅游度假区
水府水上游乐、民俗风情、探险旅游度假区
昭山休闲娱乐、城郊旅游度假区
东台山森林旅游度假区
花石湖自然山水风光、生态旅游度假区
泉塘子农业观光、城郊旅游度假区(村)
杨梅洲水上运动旅游度假区(村) |